关于他项权证,一位房产经纪想告诉你的真心话

前几天,和一位老朋友喝茶,他眉头紧锁,跟我倒了一肚子苦水。事情是这样的,他看中了一套地段、户型都极佳的二手房,价格也谈得七七八八了,正满心欢喜准备签合同。结果在最后查档的阶段发现,这套房子的产权证上,赫然“趴”着一个他项权证。卖家解释说是几年前做生意时用房子做抵押贷的款,拍着胸脯保证“钱很快就还上,证随时能撤”。我这朋友心里一下就没了底,跑来问我:“这东西到底靠不靠谱?会不会我钱给了,房子却过不了户?”

看着他的焦虑,我仿佛看到了无数在房产交易中,尤其是涉及二手房或抵押资产时,初次接触“他项权证”这个概念的朋友们的共同困惑。今天,我就以这些年在房产圈里摸爬滚打的经验,跟您好好聊聊这个听起来专业、实则与咱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“小本本”。

首先,咱们得给它“验明正身”。用最通俗的话讲,他项权证,就是房子的“权利说明书”之一,但它说明的不是房主的权利,而是别人(通常是银行或其他债权人)在这套房子上享有的权利。 当房主需要用房子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,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债权安全,就会要求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“抵押权设立登记”。登记完成后,除了房主手上的不动产权证书,登记中心还会给银行颁发一个他项权证——这个证,就是银行拥有该房产抵押权的法律凭证。

它像什么呢?就像您有一块祖传的名贵手表,您非常喜欢,天天戴着。但有一天您急需用钱,把手表质押给了当铺。当铺会开给您一张精美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“当票”。这张“当票”不意味着当铺拥有了您手表的所有权(所有权还是您的),但它明确记录了当铺在您还清借款和利息前,有权持有这块手表;如果您到期没来赎,当铺就有权依法处置它。房子和他项权证的关系,就类似于此。房主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者,可以居住,但涉及出售、再次抵押等重大处分行为时,就必须先解决好这个“他项权利”。【图片:一张形象比喻图:左侧是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封面,右侧是一本他项权证封面,中间用一个大箭头连接,箭头中间画着一把钥匙和一张当票,寓意抵押关系】

这里就引出一个至关重要的专业知识点了:物权公示公信原则。这是我们国家民法典物权编的基石之一。简单说,就是关于房子的各种权利(谁所有、谁抵押、谁租赁),必须通过法定的方式(在我国就是不动产登记)公示出来,让外界能查询到。而且,公众基于对这个法定登记信息的信任(公信)而产生的交易行为,是受法律保护的。他项权证的登记,就是这一原则的典型体现。它白纸黑字、官方认证地告诉所有想打这套房子主意的人:“注意!这房子上设定了抵押权,权利人是某某银行。” 这从根本上保障了交易安全,避免了“一房二押”甚至“一房多卖”的陷阱。

所以,当您在房产交易中遇到他项权证,根本不必像看到洪水猛兽一样恐惧。它的存在,恰恰说明了这套房产的产权链条是清晰、透明、可追溯的。真正需要警惕的,反而是那些产权看似“干净”、没有任何他项登记,但背后却可能存在民间私下抵押、债务纠纷的房子,那种“暗雷”才更可怕。

那么,像我的朋友遇到的那种情况,该怎么办呢?这里就有非常具体的操作建议了。核心原则就一句话:“解押”必须在“过户”之前,且资金流程必须安全

通常,规范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:第一,在签订买卖合同时,就必须将“卖家需在约定日期前自行筹款解除抵押并注销他项权证”作为核心条款写进去,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。第二,也是最关键的资金环节,切不可听信卖家“你先帮我垫资解押,过户后我立刻还你”之类的说法。比较安全的做法是,通过银行或正规第三方机构的“资金监管”服务。买家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,在银行或机构的见证下,该笔资金的一部分会被专项用于偿还卖家的原贷款,银行收到还款后出具“贷款结清证明”,卖家凭此证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“抵押权注销登记”。只有当他项权证注销完毕、产权恢复“干净”状态后,监管账户才会将剩余房款划给卖家,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。这个过程,相当于给交易上了一把“安全锁”。

我身边就有一个反例。多年前,我的一个同行经手过一单交易,卖家也是说有抵押但“很快能还”。买家觉得卖家面相忠厚,又急着买房结婚,在卖家的哀求下,直接将一大笔首付款打给卖家用于“解押”。结果,卖家拿到钱后并未去还贷,而是挪作他用,而后人间蒸发。房子因抵押未解除无法过户,买家的钱也追不回来,陷入漫长的官司,喜事差点变成悲剧。这个血淋淋的教训,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醒。

除了买卖,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,您也会和他项权证打交道。比如,您用自己的房子向银行申请一笔经营贷。银行审批通过后,会和您一起去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。登记完成后,您会拿到贷款,而银行则持有他项权证。此时,您的产权证上会附记抵押信息,但证本身通常还是由您自己保管。您需要清楚的是,在贷款还清前,您对房子的处置权是受限的。不过,一个常被忽略的实用知识是:在征得抵押权人(银行)书面同意的前提下,设定抵押的房屋依然是可以出售的。实践中,这就是上面提到的“带抵押过户”模式,正在越来越多的城市推行,大大简化了交易流程。

聊了这么多,其实我最想传递的,是一种对待资产的理性态度。他项权证,它不是一个“问题”,而是一个“说明”。它冷静地揭示着一项资产的真实权利状态。在房产这样涉及重大资产的家庭决策中,情感和信任固然重要,但流程和规则的严谨才是真正的“安全带”。

下次,当您在房产证附记栏看到“已设立抵押权”的字样,或在交易中听说了他项权证的存在,希望您能从容一些。把它看作一个需要被妥善处理的“前置工序”,而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。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,利用好资金监管等现代交易工具,在专业中介或律师的辅助下,一步步按规则推进。如此,您既能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,也能顺利实现安家置业的梦想。毕竟,搞清楚规则,才能更好地利用规则,让房子这门复杂的“功课”,变得不再那么令人头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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